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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制度助力乡村治理

2024-06-12 11:24

中国江苏网


 

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人大围绕“村里的事情让村民知晓,村里的事情让村民作主,村里的事情让村民监督,村里的事情让村民满意”的“四让”理念,在柳泉镇北村村探索建立代表参与村务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三会”制度。“三会”制度促进村里事务事前广泛征集,形成“征询—公示”;事中充分协商,达成“共识—落实”;事后监督评议,促成“监督—反馈”的良性运行机制。镇人大协调代表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和沟通,汲取群众意见与建议,凝聚群众心声与智慧,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全方位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展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图景。

 

事前听证,集思广益,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在实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前,协调召集人大代表会商,利用网络微信征集,通过电话抽样问询等方式,充分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中民心民情民智,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力求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事中协调,充分协商,使各方利益找到平衡点。村级事务复杂,头绪繁琐,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产生各种纠纷,甚至矛盾激化,产生不良后果。全过程民主倡导遇事先商量,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大家商量。根据问题涉及的村民与村民、村民与村集体、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由村委会出面,邀请人大代表牵头矛盾双方自主协商,通过充分对话解决相关利益纠纷,把一些复杂的矛盾特别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事后评议,群众监督,把工作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定期召集人大代表对村级民生实事工程质量和建设成效进行监督评议,推动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全面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邢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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