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4 15:07
江苏资讯网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自建房建设本应依规有序推进,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与居住公平。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陆家桥村村民顾女士,在自建房翻建过程中遇到一系列困扰,邻居建房过程中存在占用公共空间等争议,相关问题在反映后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导致矛盾长期未能化解,顾女士的合理诉求迟迟未能解决。
建房规划标准不一 验收流程受阻
顾女士按照村内统一规划申请住房翻建,前期规划图纸已明确,其前排邻居房屋应与其对齐建设。在规划阶段,顾女士家的建房面积被规划在后廊位置,而同期其他村民的建房面积多规划在正门区域,存在明显差异。顾女士实地查看周边农户建房布局后,对规划安排提出异议,希望与其他村民保持一致,将建房面积规划在正门区域。
顾女士多次向村内工作人员表达诉求,在未得到明确调整的情况下,按自身诉求完成施工,房屋总面积未超出规划标准,仅调整了布局位置。房屋建成、围墙完工后,因与原规划图纸不一致,验收工作被搁置。
村内曾告知顾女士,需等前排邻居房屋建成后再开展验收,导致其房屋至今未能完成验收。而在顾女士房屋建成后,村内对前排邻居的建房规划进行调整,要求该户向西偏移三米,打破了原有统一布局。该户建房未履行邻里签字程序,也未与顾女士充分沟通,村内以内部议事形式通过其建房申请,未向顾女士作出详细解释。
在弄堂宽度规划上,顾女士家最初规划仅两米,经多次沟通后调整为三米。此后村内又以此为依据,对前排邻居建房位置进行调整,规划执行标准不够统一,未能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疑似违规开门屡现 公共空间使用存争议
根据当地农房建设规划要求,前排邻居房屋不得开设后门及偏门。建房期间,顾女士反映相关情况后,镇相关部门已认定该行为不符合规定,并现场督促封堵,房屋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但验收完成后,该户再次开设后门。顾女士发现后继续反映,镇相关部门表示验收后管理由村内负责。村委工作人员上门劝说,但对方未予整改,村委以无执法权为由,未能采取进一步措施,相关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此外,该户将部分房屋用于出租,在房屋北侧通道上安装多台电瓶车充电桩,充电时占用公共通道,影响村民正常通行,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该户西侧有闲置空地可用于安装充电设备,却仍选择占用公共通道。
多方反映问题进展缓慢 盼厘清职责加快处理
为解决上述问题,顾女士多次向镇、村相关部门反映,但各单位在职责衔接上不够顺畅,问题推进缓慢。顾女士通过 12345 平台投诉后,由村内相关负责人回复,表示已开展协商,但未提供完整协商记录与明确整改方案,问题未有实质性进展。
此前相关部门已明确认定部分行为不符合规划要求,因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协调不够到位,导致问题反复出现,群众合理诉求未能得到及时保障,农房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仍有提升空间。





